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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科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 2014-02-12 01:17:00 来源: 点击数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钢铁工业科技事业发展要求,落实《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意见》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科技工作组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发挥行业专家参谋咨询作用,推动行业科技发展,根据钢协科技工作组织管理需要,成立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科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

第二条 科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致力于推动我国钢铁工业整体科学发展水平的提高,推进钢铁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钢协科技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为实现钢铁工业强国献计献策。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三条 科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对钢铁行业科技发展中带有前瞻性、宏观性、战略性、综合性的重大技术问题和产业发展进行研究和评议,为重大决策提供客观的、科学的咨询建议。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受国家、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委托,提供咨询,研究涉及影响我国钢铁工业科技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资源保障战略、节能减排推动、新兴产业培育等重大行业发展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2、开展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科技发展方向、重大课题研究建议提供咨询意见。

3、针对产业发展趋势以及重大热点、难点问题,提供综合调研、项目评估和战略咨询。

4、对行业科技发展所面临的重大共性技术难题,对钢铁工业科技研发机制、合作形式等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5、对行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市场、资本运作、金融与科技结合等有关经济管理和产业发展问题进行战略咨询。

6、接受企业委托,开展企业科技发展战略咨询,发挥专家智力资源,为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出咨询建议。

第三章 组织形式

第四条 科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具有较高科学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行业阅历的中青年科技和管理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该咨询委员会属钢协非常设机构。科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委员均属兼职,兼职不取酬,委员纳入钢协专家库。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五条 科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通过不定期召开咨询会议、专项研讨会议、书面咨询建议等多形式开展工作,由正、副主任委员组织、召集和商定有关工作,重点研究行业科技工作的重点、重大问题和事项。

第六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 “科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钢协发展与科技环保部,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秘书若干名。

第七条 科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业务联系,为专家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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